4月13日,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队发布通报,今年前三个月,中山全市共发生涉及货车的一般程序处理(立案)道路交通事故61宗,死亡17人,受伤26人,虽然事故宗数只占总数的16%,但死亡人数占总数的36.96%,后果相对较为严重。
数据:去年涉货车事故491宗,死亡104人
据中山交警通报,货车主要包括轻型货车、重型货车、挂车、工程运输车、危险品运输车等等,受经济利益驱使,大部分货车司机都存在多拉快跑的念头,高速公路占道霸道行驶、疲劳驾驶, 国省道超速、超载、逆向行驶、强超、强会等违法行为不时可见,加上货车本身尤其是大货车体积庞大、载物量重,存在“视野盲点+内轮差”的致命盲区,特别是在转弯的时候,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资料图】
据统计,去年全年,中山全市共发生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2861宗,死亡218人,受伤1769人,其中涉货车事故491宗,死亡104人,受伤318人;今年1至3月,全市共发生交通事故380宗,死亡46人,受伤179人,其中涉货车交通事故61宗,死亡17人,受伤26人。
从上述数据中分析得知,货车事故宗数占总数的比例不大,去年为17.19%,今年前三个月仅为16%,但死亡人数占总数的比例较大,去年达47.70%,今年前三个月达36.96%。
原因:
超速是涉货车事故的主要因素
据中山交警介绍,超速是其中的主要因素。由于大货车本身的体积、载货量较大,加上货运公司以及货车司机追究经济利益的原因,不顾交通安全刻意追求速度和效率,致使货车行驶过程中的速度一般都比较快,而在大货车快速行驶的时候,如果突然遇到前方有意外情况发生,因为惯性的原因,很难立即刹车,这也意味着刹车距离长,从而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连环事故。
盲区多而且范围大也是货车事故发生的另一原因。由于大货车车身较长,驾驶位置相对较高,导致大货车司机的盲区较多,而且范围大,距离车头较近地面的路况以及侧后方都是司机都是难以看到的盲区,因此,在行驶途中,小型车一旦与大货车突然并线很容易造成危险。
另外,同样因为大货车车身过长的缘故,车辆转弯时前轮后轮存在着较大的“内轮差”,行驶轨迹并不在一条弧线上,此时如果距离大货车较近且处于司机视线盲区的话,很容易发生危险。这也是大货车在左转弯或右转弯时事故多发的原因。
导致货车事故常发的另一原因是疲劳驾驶。困倦瞌睡,四肢无力,注意力不集中,判断力下降,反应慢,这些都是疲劳驾驶的主要“症状”,也正是因为这些症状,导致危险系数成倍增加,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案例1:
货车撞人致死赔偿130余万
2022年4月1日16时10分许,黄某驾驶粤T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沿沙古公路由中山城区前往古镇,车辆途经横栏互通立交桥匝道路段时,碰撞同向由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后座的乘客李某当场死亡、唐受伤。
据大货车司机黄某称,事发前,他驾车由主道驶入辅道时看到了前方的电动自行车,但在驶入辅道后忘记了电动自行车的存在,行驶过程中也没有看到电动自行车驶近大货车,在感觉大货车 “跳了跳”时,估计“出大问题”了,于是赶紧停车,结果看到一名女子倒在血泊中,现场还有另外一名女子和一名小孩。
而据来自四川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唐某反映,现场死亡的女子李某是她的同学,当天刚从老家湖北来中山,从车站接上李某后,驾车载李某和5岁的儿子准备回大涌青岗村的住所,没想在半路上就出事了。
事后,经横栏交警大队调查取证,认定大货车司机黄某“驾驶货运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质量未达30%,驾车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唐某驾驶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依法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发两个多月后的6月20日,黄某及所在物流公司、死者李某相关亲属、大货车保险公司三方签订调解协议书,由保险公司赔偿被害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以及被害人家属误工费、交通费及精神抚慰金等相关费用共计129万元,黄某个人赔偿被害人亲属5.5万元
从后期处理结果得知,所幸黄某驾驶的车辆购买了大额保险,否则,相关赔偿费用只能由黄某和所属物流公司承担。另外,由于黄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且负主要以上责任,依法被追究交通肇事罪。
据了解,目前,包括货车在内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或以上死亡,并承担事故全责的话,赔偿金额多达100万元以上,承担事故主责的,赔偿金额应在70万以上。此外,承担主责以上的肇事司机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全年,涉及货车的亡人交通事故涉案赔偿金额超过5000万元。
案例2:
大货车推行电动车和驾驶人十几米
4月8日早上7时32分,翟某驾驶粤L号牌重型罐式货车自东向西行至南头镇工业大道时,与同向由刘某驾驶的无号牌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并当即紧急刹车,但因重型罐式货车体积与质量大,无法及时刹停车辆,直至将刘某和电动自行车一起向前推行了十几米才停下来,事故造成刘某受伤,电动自行车损坏。事故发生后,翟某立即呼叫救护车并报警处理。
南头交警大队民警从调取的视频监控看到,事发当时,翟某驾驶的粤L号牌重型罐式货车在工业大道自东向西行驶,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刘某在货车的右前方行驶,两车行至工业大道与光明北路交会处时,刘某突然左转弯驶入货车前方的盲区,结果被大货车撞上。
大货车司机翟某在接受民警的询问时表示,事发当时并未看到车头有电动自行车左转弯,凭感觉发生事故后立即刹车,但因货车太重,没能及时刹住车,直至将电动自行车和驾驶人向前推行了十几米才停车。
在查看监控视频时,民警被吓出了一身冷汗,并庆幸刘某当时没有被卷入车底,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后经医院诊断,事故造成刘某左腿多处骨折,目前正在医院进行治疗,没有生命危险。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交警提醒:
自觉养成“让行”的安全驾驶习惯
中山交警表示,上述两宗大货车事故表面上都是“盲区”的原因,但归根结底还是各方当事人的安全意识淡薄或者受经济利益的驱使明知而故犯。比如说,有司机明明知道自己已经很累,却就是不愿意停车休息,有些司机甚至连续驾车接近或者超过10个小时,却因为要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只好硬挺着。
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无论是作为机动车驾驶人还是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任何时候都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谨慎驾驶,自觉养成“让行”的安全驾驶习惯,尤其是摩电、自行车等小型车辆或行人应切记远离大货车。
采写:南都记者王卫 通讯员刘洪希 阮树良 李景培